京華時報訊(記者劉雪玉)繼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新政后,國管公積金中心官網發布新政策,除了首套最高貸款額度120萬元、首付兩成,以及二套房貸款最高額度80萬元、首付三成之外,如果使用國管公積金貸款購買政策房,無須再受貸款結清滿5年的限制。
與北京市管公積金政策相比,國管公積金新政也明確要求,對于在市住建委房屋交易權屬信息查詢系統中顯示無房的借款申請人,執行首套自住住房貸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貸款最高額度為120萬元。
同時,對于在市住建委房屋交易權屬信息系統中顯示有1套住房,并已結清相應住房公積金貸款(含政策性貼息貸款)的,購買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購房者,執行第二套住房貸款政策,最低首付款為30%,貸款最高額度為80萬元。
國管公積金也規定,對于購買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貸款發放對象,不再對現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做出限定。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國管公積金的新政提出,購買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請人,貸款結清后,不再受“職工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結清滿5年后,方可按規定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的限制。此前,國管公積金規定,自去年1月1日起,職工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結清滿5年后,方可按規定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
據了解,該通知自6月1日起實施。之前已受理但未簽訂借款合同的貸款,借款申請人可以根據實際需要重新申請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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