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呂斯達)近日,記者獲悉,福建保監局與質監局聯合印發通知,推動產品質量安全責任保險制度在我省落地,在生產和銷售企業中推廣產品質量安全責任保險。參保產品如果出現問題,消費者可以獲賠,不用擔心被“踢皮球”。
產品質量安全責任保險屬于責任保險的一種,簡單地說就是當參保的產品造成使用者人身傷害、疾病、死亡或者財產損失時,生產者和銷售者應承擔賠償責任,最后由保險公司賠付。在此前,我國長期存在因產品質量問題導致受害者索賠成本高、索賠效率低,受害者不易得到合理、及時和有效的經濟補償等諸多問題。此次在全省范圍內推行該項制度,將大力推進質量安全多元共治格局,提升全社會質量安全責任風險防范意識,同時將合理分擔企業經營風險。
該險種實行費率浮動機制,全省工業產品的生產和銷售企業均可自愿參加產品質量安全責任保險。保險費率與企業質量信用狀況相掛鉤,依據參保企業和產品的質量獲獎情況、質監部門的監督抽查結果,保險費率在基準費率的基礎上實行一定比例的下調或上浮。另外,各級質監部門將產品質量安全責任保險制度納入建設質量強市、質量強縣(市、區)戰略的重要內容,對積極參加產品安全質量責任保險的企業,在福建名牌產品等評價工作中優先予以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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