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近日印發《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招收實施辦法(試行)》和《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考核實施辦法(試行)》,為把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入口關”和“出口關”,確保培訓質量,明確了細化措施與具體要求。
據了解,前期出臺的《關于建立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的指導意見》和《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管理辦法(試行)》雖已對招收、考核工作提出原則性要求,但實際工作中發現,各地存在培訓招收、考核安排時間不統一,全科等緊缺專業招收難、標準不一致等問題。
根據《招收實施辦法》,培訓招收工作實行分級管理。國家將根據各地需求、培訓能力等因素確定年度招收計劃,要求東部省(市)支持中西部地區開展培訓招收,強調將全科等緊缺專業計劃完成情況作為培訓招收名額分配的重要依據。各地要在當年8月底前完成培訓招收。各省(區、市)可在招收計劃剩余名額內對未被錄取的申請培訓人員進行調劑,調劑時要優先滿足全科和基層需求。
根據《考核實施辦法》,培訓考核包括過程考核和結業考核兩部分。過程考核主要包括日常考核、出科考核、年度考核,由培訓基地組織實施。結業考核分為臨床實踐能力考核和專業理論考核兩部分。專業理論考核將從國家建立的理論考核題庫中抽取試題,以確保標準一致。同時,國家將嚴格對臨床實踐技能考核的指導。結業考核由各省(區、市)組織實施,原則上于每年6月底前完成。對結業考核合格者,頒發國家統一制式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
對在培訓招收、考核工作中出現違紀違規的培訓、考核基地,將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基地資格等處理,并根據有關規定對當事人予以相應處分。對在培訓招收工作中弄虛作假的培訓申請人,取消其本次報名、錄取資格;錄取后無故不報到或報到后無故自行退出等情節嚴重者,3年內不得報名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對在結業考核中弄虛作假的培訓對象,取消考核資格和成績,情節嚴重的取消次年參加考核資格。(記者 譚嘉)
1、本網站所登載之內容,不論原創或轉載,皆以傳播傳遞信息為主,不做任何商業用途。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
2、本網原創之作品,歡迎有共同心聲者轉載分享,并請注明出處。
※ 有關作品版權事宜請聯系:0591-87523908 郵箱:qzce@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