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關注警示 保存消費憑證
今年3月15日,市工商局、市食藥監局發布了2016年第5號消費警示,提醒市民注意網上訂餐。
1.選擇持有《餐飲服務許可證》的餐飲單位,并保存訂餐及消費憑證,以便消費維權。
2.不選擇冷菜、生食品種(如生魚片、拌黃瓜、預拌色拉等)、冷加工糕點(如含奶油糕點、提拉米蘇、芝士蛋糕)等高風險餐飲食品。
3.選擇距離較近并可短時送達的餐飲單位,確保膳食能夠在加工后2小時的安全時限內食用。
4.查驗送餐人員健康證明,檢查其服裝是否整潔,配送的餐飲食品是否受到污染,是否有變質現象,餐飲食品包裝是否清潔,熱的餐飲食品溫度是否能夠得到保證。
5.避免作為單位集體用餐。飯店、快餐店、小吃店等餐飲單位加工能力有限,切勿大量訂購其餐飲食品作為單位集體用餐,以免超出其加工能力,發生食品安全事故。
特別提醒:用餐后如發生胃腸道不適,或懷疑外送膳食來歷不明的,可撥打食品安全投訴舉報熱線12331舉報。業內人士李先生提醒,網上叫餐應該以就近為原則,也就是說離你最近的餐店。然后看網上的點評,選擇好評多的餐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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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食品銷售 擬實行實名登記
餓了么、美團外賣、百度外賣……這類第三方網絡食品交易平臺是當下不少市民的“寵兒”,如何監管其中商家的食品安全是個大難題。《條例》草案對平臺方的義務作出了嚴格規定,利用自動售貨設備、互聯網、郵購、電視電話購物等無店鋪方式從事食品經營者,應當公示經營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以及食品標簽等內容信息,要求第三方網絡食品交易平臺提供者對入網食品經營者實行實名登記,督促落實食品安全管理、食品安全教育、消費者權益保護等制度。
網上叫餐吃出問題 可要求平臺先行賠付
網絡食品交易平臺若發現入網食品經營者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本條例的行為,應當及時制止,并立即報告轄區食藥品監管部門。平臺若未能履行該義務,使消費者合法權益受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責任,消費者可要求先行賠付。
同時,《條例》草案對餐飲服務提供者提出了7點詳細要求,如:集中消毒后的餐具、飲具經逐批檢驗合格后方可出廠;獨立包裝上應標注消毒單位名稱、地址、聯系電話等信息;建立生產經營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產品保質期滿后6個月;從業者應持有健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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