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期間,泉州市開展各種活動緬懷遺體器官捐獻者。截至目前,泉州市共有3.8萬多人登記遺體器官捐獻,總登記人數全省第一,累計成功捐獻遺體83例、捐獻眼角膜36例。
名字背后都有感人故事
每年清明節前后,泉州市紅十字會都會組織捐獻者的親屬前往泉州市遺體器官捐獻者紀念園進行憑吊緬懷。紀念園的石碑上,刻著每一個遺體器官捐獻者的名字,每個名字的背后是不同的人生和故事。
4月2日上午9時,在泉州市紅十字博愛驛站,年近70歲的海軍退伍老兵林里楠在紅十字工作人員的見證下進行遺體器官捐獻志愿登記。“家里人都知曉我來做登記,希望百年后,家屬能按照我的意愿將我的遺體器官捐獻給國家,了卻我一樁心愿。”林里楠說。
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的劉小花醫生是服務泉州區域的人體器官獲取組織(OPO)協調員之一,從與患者家屬溝通到合法依規器官獲取,她見證并參與每一次捐獻的全過程。“家屬在悲痛中仍可以做出大愛的決定,我們能為他們做的,就是協助他們完成捐獻意愿。”令她印象最深刻的是,有位捐獻者家屬從一開始“不舍一寸發膚的決絕”轉變到最后“愿捐全部器官去奉獻”。遺體器官捐獻,并不是為了讓家屬放棄患者,而是在拼盡全力搶救也無法逆轉死亡的進程之后,讓患者的“生命”換一種方式延續。
捐獻流程嚴格專業
遺體器官捐獻是促進醫學事業發展、造福社會的大愛善行,也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2013年我國全面啟動了中國公民逝世后器官自愿捐獻工作,但受傳統觀念的影響,仍有許多人對捐獻遺體器官感到畏懼排斥,甚至心存誤解。
“遺體器官捐獻是一項非常專業的工作,涉及倫理、法律、技術等相關問題。”泉州市紅十字會器官捐獻協調員王文光說,確認該患者是否屬于適捐者,需要在捐獻前經過嚴謹的醫學判定流程。“必須是符合腦死亡各項指征正常的患者才能成為捐獻者。還需要得到捐獻者所有直系親屬,即在世的父母、配偶和成年子女的同意并簽署書面協議后,捐獻才算合法合規。”王文光說,遵循《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要求的公平、公正、公開原則,通過器官捐獻管理系統開展器官配型,經倫理委員會對器官捐獻相關工作事項進行嚴格審查并同意后,方可進行器官獲取手術。
泉州市紅十字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市民有意愿捐獻遺體和人體器官,可登錄“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官網或者關注“中國人體器官捐獻”官方微信,填寫個人信息和捐獻意愿,即可一鍵登記,也可聯系就近的縣級以上紅十字會或紅十字會授權的登記機構,現場登記或通過郵寄形式遞交資料進行登記。遺體捐獻志愿者去世后,捐獻執行人可第一時間或按習俗舉辦完相關儀式后通知紅十字會,紅十字會在接到通知后24小時內接受遺體并辦理接受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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