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黃楓 通訊員陳淑鑾 文/圖)夏季行車,要特別當心車輛自燃。昨日,記者從泉州高速交警支隊了解到,從6月27日至7月13日,轄區內就發生了3起汽車自燃的事故,所幸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6月27日晚上,在沈海高速復線安溪路段有兩輛電氣混合動力的公交車先后發生自燃,幸無人員傷亡;7月10日16時30分許,在福詔高速公路安溪往廈門方向181公里+200米(安溪路段)處,一輛泉州牌照的小轎車在行駛途中突然冒煙,所幸未發生自燃,無人員傷亡;7月13日17時左右,在廈沙高速公路安溪往廈門方向39公里+500米(龍門路段)處,一輛泉州牌照的小貨車自燃,當時車上載滿木質家具,全部燒毀,無人員傷亡。
據高速交警介紹,隨意改裝、油路電路故障和外界高溫影響是引發車輛自燃的3個主要原因。此外,長時間行駛、超負荷裝載、抽煙、存放打火機、保養不當、發動機過臟等原因也可能導致夏季汽車自燃。
如何避免車輛自燃?高速交警提醒:要定期檢查和保養車輛,防患于未然。并且謹慎對待汽車改裝,盡量使用正規廠家的產品和服務,避免因為改裝導致線路等出現問題;上路行駛前應檢查好車輛,尤其是發動機、油路和電器系統,防止油路、電路故障和漏油漏氣現象;勿將打火機、香水等易燃易爆物品置放于車上。隨車自備一個小型車載滅火器,可以起到應急滅火作用,如火勢較大,要及時報警滅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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