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民眾親身體驗3D、4D電影及電影特效制作、電影配音、電影場景拍攝等電影制作環節。呂明 攝
中新網北京10月30日電 (馬海燕 馬德林)電影產業促進法草案30日首次提交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針對實踐中諸多亟待解決的問題,草案規定簡化電影劇本審查制度,取消一般題材電影劇本審查,只需將電影劇本梗概予以備案。
電影產業促進法立法工作2003年啟動,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將該法列入立法規劃,并列入2015年立法工作計劃。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局長蔡赴朝在就草案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說明時表示,為加快轉變政府職能,草案未新設行政審批,同時取消2項、下放5項行政審批:
一是鼓勵企業、其他組織從事電影攝制活動,取消了《電影攝制許可證(單片)》,只保留《電影攝制許可證》;
二是簡化電影劇本審查制度,取消一般題材電影劇本審查,只需將電影劇本梗概予以備案;
三是降低有關電影活動的準入門檻,下放了電影攝制審批、特殊題材電影劇本審批、電影公映審批、電影放映審批和舉辦涉外電影節(展)審批。
為調動電影創作、攝制、發行、放映等主體的積極性,草案規定:政府應將電影產業發展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通過制定相關產業政策引導形成統一開放、公平競爭的電影市場;同時通過引導相關文化產業專項資金、基金加大對電影產業投入力度,以及給予稅收優惠、鼓勵金融機構提供支持、有效保障用地需求、加大境外推廣力度等,促進電影產業全面發展。
草案要求政府為電影創作人員深入基層、深入群眾、體驗生活等提供便利和幫助,協調有關部門為攝制電影提供便利和幫助;鼓勵社會力量以投資、捐贈等方式發展電影產業,并依法給予優惠;同時扶持農村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開展電影活動,加強電影的少數民族語言譯制工作。
同時,草案明確了電影的正面導向作用,禁止含有違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危害國家安全、危害社會公德等內容,禁止境外企業、其他組織在境內獨立從事電影攝制活動,禁止境外個人在境內從事電影攝制活動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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