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工作,4月1日起,晉江按照國家醫保局辦公室會同民政部辦公廳印發的《關于長期護理失能等級評估標準(試行)的通知》,實行國家統一的失能評估標準,并在原有的長期護理保險政策體系基礎上進行優化調整,對照國家長期護理保險失能等級評估標準調整提高待遇標準,讓失能人員及家庭的經濟和精神壓力得到有效緩解。
據泉州市醫療保障局晉江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原政策中,輕度失能人員不享受居家護理服務,現在最多可申請2次居家護理服務;中度失能人員原分為兩個等級,分別可享受4次、6次居家護理服務,現在不區分等級,中度失能人員均享受6次居家護理服務;重度失能人員原本不區分等級,若選擇居家護理,可每月享受10次居家護理服務,若選擇社區護理,可每月報銷1350元費用,若選擇機構護理,可每月報銷1500元費用,現根據失能情況分為三個等級,若選擇居家護理,每月分別可享受10次、12次、15次居家護理服務,若選擇社區護理或者機構護理,每月分別可報銷1000元、1200元、1500元。同時,在輔具服務方面,輕度失能人員原先不享受輔具服務,現每年可最多享受1000元輔具服務。
該負責人表示,長期護理保險作為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的一部分,需要逐步改革、發展、完善。下一步,晉江將結合國家醫保局關于評估機構、結算標準、基金監管等的意見,逐步調整相關內容,讓長期護理保險真正有效惠及更多群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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