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泉州市公安局戶政管理支隊獲悉,市公安局推出新的惠民舉措,只要在泉州市租賃已登記備案的出租房屋并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承租人及其直系親屬可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房屋租賃合同申請落戶。
據了解,2021年年初泉州市發布了《關于全面推行落戶便利化若干措施的通知》,各類創業就業人員、各類人才來泉落戶的可以直接落戶泉州,越來越多外來人口成為“新泉州人”。而在租房落戶方面,租住中心市區(鯉城區、豐澤區、洛江區萬安和雙陽街道、泉州開發區)的私有出租住房,并依照規定到房屋租賃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房屋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辦理房屋備案登記滿兩年的,承租人及其直系親屬允許落戶。如今,新規取消了“辦理房屋備案登記滿兩年”的限制,這也意味著,租房群眾要落戶在泉州中心市區,成為“新泉州人”的門檻進一步降低。
據悉,此次優化落戶規定,可進一步調動群眾落戶積極性,吸引更多人落戶泉州,為加快建設現代化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服務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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