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經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市安委會印發《關于進一步明確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分工的補充通知》,在2022年市委、市政府印發《關于進一步明確安全生產監管職責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的通知》的基礎上,對48項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分工進一步細化明確。
確定原則
逐條逐項細化分解
市安辦協同市委編辦,牽頭成立專班,在對《福建省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單位職責分工》進行研究分析的基礎上,確定遵循職責法定、“三管三必須”、上下對應、業態相近4個原則,依據市級有關部門“三定”規定,參照省政府安委會分工進一步調整明確15個監管部門15條31項職責分工,明確煤礦安全監管職責1條1項由工信部門劃轉至應急管理部門,梳理、細化包括醇基燃料、海上風電、玻璃棧道、民宿等在內的16條16項新興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分工,進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產監管職責體系。
健全機制
保障職責分工落實
此前,我市在《關于進一步明確安全生產監管職責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的通知》明確建立標準化建設、齊抓共管、聯合會商、綜合執法、事前追責、曝光警示、技術支撐、舉報獎勵8大工作機制和明晰監管權力責任、推動履行監管職責、強化工作協調配合、加大宣傳造勢力度、強化應急救援準備、嚴格監管責任追究6項工作要求。此次,在此前的《通知》基礎上,市安委會增加5條保障措施,進一步對機制體系進行完善。
這5條保障措施為:一是對招商引資引入的新興行業、領域業態項目,在項目建設的同時,要按照“業務相近”原則明確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并指導、督促落實到位;二是各有關部門特別是行業主管部門對日常檢查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違法違規行為,在督促落實整改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同時,要一并抄送具有行政處罰權限的監管部門依法依規查處;三是各級各部門要以落實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提升為抓手,創新各種監管方法,提升安全生產監管效能;四是各級黨委、政府要組織紀檢監察、安委會辦公室等部門堅持同向發力、傳導壓力、形成合力,加強安全生產執法監督,定期不定期組織對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情況開展專項巡察;五是將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納入黨政領導班子、領導干部評價指標和黨政領導干部獎優罰劣、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推動各級各部門主動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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